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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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沈 健

党的十八大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我省认真落实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着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在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同时推动高质量就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形成规范有序的就业市场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常设市场校园化、校园市场社会化”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70%左右的毕业生通过校园市场实现就业。二是多形式开展招聘活动。2008年以来我厅深入实施“百校联动就业活动计划”,每年纳入计划的招聘活动400余场;牵头举办分主题、分层次、分类别的公益性招聘活动40余场。三是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毕业生招聘会的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管理意见的通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二、打造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信息采集工作机制。2007年起大规模实施“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工程”,坚持走访采集与网络集成相结合,严把信息真实关,今年采集有效需求信息60万条。二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依托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建成上下贯通的信息交互平台,及时发布毕业生生源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三是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就业工作由现场办理向网上办理、网上预约向网上自助办理的转型。

三、构建分层分类的就业指导体系

一是普遍开设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我省组织编写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系列教材;全省高校100%开设了贯穿于整个大学教育期间的就业指导课。二是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每年组织讲师团,面向百所高校、轮训千名教师、服务十万学生。今年已深入80多所高校,受训教师和学生近26万人次。三是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搭建“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专家在线咨询平台”,每年线上答疑约3000人次,满意率达98.7%。

四、完善以人为本的就业援助体系

一是把困难家庭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政策体系。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关注、重点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将优惠覆盖面从城镇扩大到回原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和零转移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二是摸清就业困难毕业生底数。全省各地各高校普遍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数据库,掌握具体情况,明晰帮扶需求。三是实施“江苏省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援助计划”。 每年重点对1千余名家庭困难大学生实施就业援助;协同省内高校完成对1万余名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

五、建立务求实效的创业教育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创业教育教学。全省90%以上的高校开设了必修课或选修课,20%以上的高校自编或参编了教材,60%以上的高校组建了创业师资团队。二是建设创业教育示范校。出台《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实施方案》,遴选与建设40所省级示范校,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省高校创业教育蓬勃开展。三是加强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全省高校设立创业实践孵化基地1477个,30%的高校建立了学生创业科技园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

我省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此次全国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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