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扬州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自2021年7月12日起,对姚永明、张军、赵春丹、王金铨、顾建国、陈爱国、贡福海、康爱红、林建群、房东升等10位同志相关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在2021年9月30日前与审计组联系。
电话号码:87971886(黄)87971898(张)8797189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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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