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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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根据扬大委组[2011]4号文件要求,校党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见《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评选基本条件。

二、表彰名额

1、先进基层党支部4个,其中推荐校级先进基层党支部2个,院级先进基层党支部2个。

2、优秀共产党员9名,其中推荐校级优秀党员教师2名、学生1名,院级优秀党员6名。

3、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根据学校要求,须近两年一直从事党务工作)。

三、评选办法

1、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根据分配名额逐级评议推荐。

2、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

3、初步人选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后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4、推荐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经校党内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方案报校党委审批。

四、时间安排

1、5月11日,各党支部自下而上地组织评选推荐。

2、5月11-13日,院党委会(扩大)集体研究。

3、5月13-16日,公示。

4、5月16日,上报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至校党委组织部。

4、6月中旬,院党委召开表彰大会,七一前夕,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

中共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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