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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2014—2015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于9—10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一年级新生除外)

二、评比项目

1、各类奖学金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

三、评定依据及执行标准

《扬州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以及《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细则》;相关社会资助的奖学金条例;《扬州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试行)》。

四、日程安排

1、9月5日—9月15日,宣传学习评比办法;

2、9月15日—9月25日,各班级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及特长奖评审工作,上报学院学工办;

3、9月25日—10月10日,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初评及申报工作;

4、10月11日—10月24日,学院进行奖学金和评优工作的初评、公示、审定;

5、10月25日—10月29日,填写各类表格,相关数据输入学生资料管理系统;申报材料(附汇总表电子文档)送学生处审批。

五、评定要求及相关说明

1、2014级转专业者,各类评奖评优仍在原专业班级参评。

2、工作步骤及要求

(1)各班级在班干部群里下载班级成绩和奖学金评比文件,公布给班级同学核对专业成绩情况,组织同学再次学习奖学金评比办法。

(2)向班主任报告奖学金评比工作,提醒班主任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3)下载制作外国语学院XX班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资格认定汇总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同学确认签字后请班主任最后审核签名。

(4)通知班级同学下载打印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特长奖项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申报,未申报者视作自动放弃。申报人须将所申报的每一个特长奖项的支撑材料附于申请表后,如遇奖项证书仍未发放或者无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可以上报情况说明,作为申报某一奖项的支撑材料。请班主任审核后在奖项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5)以班级为单位按照《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细则》的要求,计算文化成绩得分,填入《外国语学院XX班XX班年度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汇总表》。

(6)各班级应在9月25日之前将《外国语学院XX班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资格认定汇总表》、《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特长奖项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团委办公室,逾期未提交《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特长奖项申请表》或者提交申请表无支撑材料的,将不能获得特长奖项。

(7)学工办审核《外国语学院XX班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资格认定汇总表》、《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特长奖项申请表》后,如与班级提交和申请情况一致将不通知班级和本人,如遇不一致将通知班级和本人。

(8)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公布后,将下发各班级,各班级按照《外国语学院XX班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资格认定汇总表》、《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特长奖项申请表》审定情况,填入已经计算好文化成绩的《外国语学院XX班XX班年度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汇总表》填写奖项上报学院团委,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团委学工办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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