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按大类招生培养与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扬大教务〔2018〕30号)以及《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组织考核、学院大类分流领导小组审议,拟同意王丽雯等70名同学进入英语(师范)专业,刘智敏等18名同学拟进入翻译专业,陈娜芳等23名同学拟进入商务英语专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 6月29日—7月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87991350;87971689。
附: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分流各专业录取名单公示
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