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
根据《扬州大学按大类招生培养与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扬大教务[2018]30号)和《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院将于本学年第十四至十六周开展2019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请相关学生认真学习《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本着对本人职业发展负责的态度,自主填报《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本人签字后由家长加签。
因新冠病毒防控的需要,志愿表先提交签名后的扫描件,开学后提交原件。扫描件请在2020年5月29日前提交。
学院根据工作细则确定分流结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经确认,不得变更专业。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19日
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