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扬大研院〔2014〕21号)(以下简称《细则》)和《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遴选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5〕2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请下载附件查看。
由于需要学院进行初审、初评,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笃行楼N417),电子版发送至yangqian@yzu.edu.cn。
关于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